发布文章《滴滴已死》 某微信公众号被索赔165万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4-30 0:59:19 人气:
并在上述文章中就三原告的公司运营现状、成本与价格、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发表了严重事实的内容,对三原告进行,并使用主观色彩强烈的语言。
“导致滴滴实质是一个不规范的出租车公司…但是却不能提供有效的管理;在两三年内…然后提供有限的服务”
滴滴认为,涉案文章事实,主观恶意明显,构成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给原告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也间接的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因此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165万元。
本文来源于www.gim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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