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银行获开业批复 将以纯互联网方式运营
5月27日,网商银行获得了浙江银监局的开业批复。(链接:)
浙江银监局刚刚发布公告,批准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其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
公告核准网商银行的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债券;买卖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监会的公告同时公布了网商银行的高管:核准井贤栋、辜校旭、韩歆毅、俞胜法、赵卫星、赵颖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黄益平、王海明、余春江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井贤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马邦宁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核准俞胜法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赵卫星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唐家才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核准童正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核准车宣呈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廖旭军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网商银行行长俞胜法表示,网商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完全跑在“云”上的银行,更重要的是它的核心系统全部基于阿里自主研发的分布式架构的金融云计算和OceanBase数据库开发。
俞胜法还表示,基于大数据的风控能力是网商银行的核心能力之一。未来蚂蚁小贷的业务也将和网商银行逐步融合。
网商银行方面人士介绍,网商银行将以纯互联网方式运营,不设物理网点,不做现金业务,也不会涉足传统银行的线下业务如支票、汇票等。
传统金融机构对大中型企业、高净值人群,已经提供了的比较完备的金融服务,但是,面向小微企业客户及场景的服务,覆盖得还不够充分。
“网商银行永远不会去碰那20%的高价值客户群。”俞胜法表示,网商银行的定位非常清楚,就是要做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服务“长尾”客户,尤其是广大的小微网商、个人创业者和普通消费者,特别是其中的农村消费群体。以贷款业务为例,网商银行非常明确不会做5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业务。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关于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银监复〔2015〕285号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
《关于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浙网商银(筹)发〔2015〕2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名称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网商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28-38号德力西大厦1号楼15-17层。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
五、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债券;买卖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严格遵守该章程约定,以互联网为平台面向小微企业和网络消费者开展金融服务。
七、核准井贤栋、辜校旭、韩歆毅、俞胜法、赵卫星、赵颖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黄益平、王海明、余春江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井贤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马邦宁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核准俞胜法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赵卫星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唐家才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核准童正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核准车宣呈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廖旭军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至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工商、税务登记等程序完成后,应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2015年5月27日